江西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各申报学位自考生:
为深入贯彻和全面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以下简称《抽检工作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高校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学位办〔202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士学位的申报流程,严把学位审核关,提升学校办学质量。现将拟申报2026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6年6月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学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经审核已毕业且政治思想表现优良;2.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3.论文总体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30%,AI辅助写作疑似度不得高于30%。
三、申请材料
1.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1),此表请通过QQ学习群(QQ群号601509306)内在线文档填写提交,不接受其它提交方式。
2.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一份(JPEG图像格式)务必清晰端正。按姓名顺序,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如:000123456789+张三。
3.毕业论文(设计)原稿电子文档(Word格式),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如:000123456789+张三。
4.“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出具的查重报告压缩包,要求如下:
(1)论文总体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30%;
(2)AI辅助写作疑似度不得高于30%;
(3)须提交“片段对照报告”、“原文对照报告”、“AIGC统计报告”和“AIGC存档报告”。
压缩包材料均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如:000123456789+张三。
5.学位外语考试成绩截图。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如:000123456789+张三。
四、相关工作时间节点
1.申请信息填写:务必于2026年9月20日前完成学习群内在线文档的个人申报信息填写工作,逾期不补。
2.申请材料提交:2026年9月20日前,最终将所有电子材料按要求命名后发送至邮箱373904256@qq.com。
五、特别说明
(一)各申请者务必高度重视,认真、严肃地对待此次申报工作,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坚守诚信品德,恪守学术道德”,确保提交的毕业论文达到上级及我校要求。
(二)学校收到论文后,将进行统一复检。复核结果若与学生自检结果不一致,以学校核查结果为准。凡查重未通过者,将直接取消本次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三)根据江西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位申报流程,毕业论文(设计)需经专家审阅,评审不通过的将视为不符合申请学位要求。
(四)不参加论文评审或评审不合格者,取消此次学位申请资格。
江西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