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教学点、校本部班主任: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实施细则》(赣学位〔2020〕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高校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学位办〔2021〕2号)及《江西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与条件
(一)申请对象:我校部分2024届本科毕业生,名单见《江西理工大学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1)。
(二)申请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审核准予毕业且政治思想表现优良;②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③补考课程门次少于学制; ④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及审核。
二、申请材料
(一)请校外教学点、校本部班主任依据《2018年至2024年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名单汇总表》(附件2),认真核对《江西理工大学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1),如表中数据、信息无误,打印出本教学点申请学士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并加盖教学点公章。如数据、信息有出入或有遗漏的请另写说明,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于2024年11月18日前发至邮箱418923491@qq.com,逾期视为无异议。
(二)学士学位申请者登录青书平台(网址:https://www.qingshuxuetang.com/)核对《江西理工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如发现申请表无照片或非本人毕业照片,请先联系教学点老师。如信息无误,下载、打印申请表(此表一式两份,签名处务必手写),并及时将该表上交至所属教学点或班主任(下载路径及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
备注:为完善学位申请者的个人档案材料,此表待学校按程序全部盖完表中公章后随学位证书一起发放给学生,各教学点和班主任务必将学位个人申请表装入学生的档案袋中。
(三)学士学位申请者登录青书平台上传本人的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JPEG图像格式)。上传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
(四)上交两张小两寸蓝底彩照用以张贴学位证(一律用蓝底毕业信息采集照上的小两寸相片)。
(五)上交学位论文(即最终稿,注意与最近送审版的电子稿一致)纸质稿一份(需胶装)。
三、上传或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JPEG图像格式)务必清晰端正,不要用手机拍摄的图片,文件名请按“学号+姓名+层次+专业”格式备注。(例如:18102100000000张三高起本工程管理或20102100000000李四专升本建筑学)。
(二)请在粘贴学位证用的小两寸蓝底彩照背面备注教学点名称、专业名称和学生姓名,最好直接上交申请者的整版蓝底毕业信息采集照。
四、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
(一)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纸质材料:①盖好教学点公章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②《江西理工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③小两寸蓝底毕业信息采集照;④上交学位论文(即最终稿,注意与最近送审版的电子稿一致)纸质稿一份(需胶装)。
(1)各教学点采用快递方式寄送。
快递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86号江西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S207办公室; 林玉华(收) 0797-8312096。
(2)校本部班主任收齐学生申请材料,直接交给林玉华老师。
2.申请者本人上传的电子文档材料: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JPEG图像格式)。
此项材料由申请者本人在青书平台上提交。
(二)申请材料提交时间
所有申请材料自通知下发后均可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
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请各校外教学点、校本部班主任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并做好相关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及时上交学院成教部和青书平台,逾期将不接受申请,后果自负。
附件:
1.《江西理工大学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
2.《2018年至2024年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名单汇总表》
3.《江西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个人申请表下载及申请材料上传青书平台的操作指南》
江西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