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合作单位)、校本部班主任: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实施细则》(赣学位〔2020〕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高校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学位办〔2021〕2号)及《江西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2025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与条件
(一)申请对象
江西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2025年1月、2025年7月已毕业的相关本科生。
(二)申请时效
(三)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要求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文明风尚。
2.知识水平与专业技能要求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2)参加江西理工大学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参加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至申请学位前);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6)级425分及以上(在籍期间已提交材料在学院备案);或在读期间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考试且笔试及口试成绩均合格(在籍期间已提交材料在学院备案)。以上考试通过其中一种即可;
(3)根据《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精神,本次提交申请的毕业论文(设计)将送专家盲审,审阅不通过的将视为不符合申请学位要求;
(4)根据江西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最新学位申报流程,毕业论文(设计)经专家审阅通过后,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线下综合评审,综合评审不通过的将视为不符合申请学位要求;
3.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不能申请学位;
4.达到江西理工大学学位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二、学士学位申请流程及时间节点
(一)毕业生个人提交申请材料至所在教学点(校本部学生提交给班主任),含:
1.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
2.学位外语成绩合格凭证。(江西理工大学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engjxlg.masterol.cn/testsystem/index,登录-成绩查询)
毕业生个人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
(二)各教学点(班主任)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汇总。
1.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审查内容包括毕业生课程成绩、学士学位外语成绩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具备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毕业证真实性等;
2.各教学点(班主任)填写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由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有效;
3.将汇总表(扫描件和电子版)、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等以压缩包命名(例:2025年下半年+教学点名称+申请人数)提交学院指定邮箱。(邮箱:418923491@qq.com),联系电话:0797-8312096。
教学点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申请学位的同学请先将材料交至教学点相关老师处,老师汇总后再交到继续教育学院。学院不接受任何个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
(三)毕业生个人提交论文及查重报告
申请审核通过的学生将以下电子材料以“学号+姓名+专业”命名后,上传至指定链接(论文及查重报告提交时间及链接另行通知),含:
1.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版、PDF版各一份);
2.维普网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高于30%,提交片段对照报告、原文对照报告;AI疑似代写率不得高于30%,提交AIGC统计报告和AIGC存档报告)。查重链接及报告获取方式详见附件2《检测操作手册》。
(四)线下综合评审
论文评阅通过的学生,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线下综合评审(线下综合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江西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7月3日
附件:1.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
2.检测操作手册